刺五加 发表于 2015-4-3 02:03:19

薄案主审法官王旭光自杀 本人回应:我很好

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250/179/1814/118001245.jpg王旭光 资料图新京报快讯(记者 邢世伟)从4月1日至4月2日,网络上传言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王旭光于4月1日凌晨2时50分自杀身亡,引起网络热议。今天下午,新京报记者与现任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的王旭光取得联系,他回复:“我很好,请放心!”记者查阅发现,转发最多的网帖是一位名为“梅子-红墙梦”的网友于4月1日9时47分转的一篇长微博。这篇长微博称,王旭光于4月1日凌晨2时50分自杀身亡。王法官用一把酱油壶装了满满一壶氰化物,捏住自己的鼻子一饮而尽,待家人发现时已气绝,家人急呼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时,医生们已无力回天。该微博还称,初步判断王旭光是因为患了严重抑郁症而自杀。王旭光现为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4月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与他取得联系。王旭光在短信中回复记者:“谢谢关心,我很好,请放心!”一位多次采访过王旭光的媒体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最高法院新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去年上任副庭长后公务非常繁忙,为人也很低调谦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淼表示,根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按照该司法解释,发网帖造谣的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2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他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近期正式颁布施行,旨在统一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新华视点)事实+王旭光是典型的学术型法官公开资料显示,王旭光出生于沂蒙山区,毕业于山东大学,也是该校法学专业首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他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师从法学名家王利明教授,并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03年,王旭光曾到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习。王旭光是一位典型的学术型法官。据媒体此前报道,除济南中院常务副院长等官方职务,他还担任了山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兼任四所高校客座教授,在母校山东大学,他是民法学、物权法、债权法等方向的硕士生导师。在媒体报道中,王旭光被称为“集知识型与实践型为一体的高级法官”。他审理过的多起案件,在业界反响良好: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案件,山东省首例、全国第二例植物新品种纠纷案等。2005年,他获得首届东省法院系统审判业务优秀人才。此外,他还分别出版过司法著作,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腾讯新闻综合老年报、人民法院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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