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gfang 发表于 2015-6-25 12:09:10

法律制定者应该重新考虑“通奸罪”这一罪名的立法

社会在呼吁:法律制定者应该重新考虑“通奸罪”这一罪名的立法。整顿国人道德与性观念。最显而易见的好处有四点:

1、“小三”现象减少。

通奸罪一出来,官员们也就不敢包养小三们,花心男人们也就不敢明目张胆和小三眉来眼去。幸福的女人增加了!世界也清朗了不少!

2、“一夜情”现象减少。

要降低到完全没有一夜情的现象,那有点困难,因为有些贪吃的人总是寻找着一切机会给自己的淫欲找个出口。就算是有设立通奸罪的美国韩国等国家,也无法杜绝一夜情现象。但通奸罪的存在,只要证据确凿,就能将那些贪吃之人送入大牢,以示警戒!难道我们还任由一夜情泛滥?

据某网站统计说有三成国人有过一夜情的行为,还有逐步上升的趋势。笔者认为,通奸罪的设立,能够有效控制一夜情的增长速度同时也能减少一成一夜情的行为。让那些偷情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让那些偷情者现身于世,不想家庭破裂声名狼藉的人总会检点些!

3、离婚率下降。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因为对方出轨、一夜情而产生婚姻信任危机导致离婚的。如果有个通奸罪的设立,将出轨者判个一年两年的,相信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使得出轨者能够收敛些,对婚姻多一份责任心。

4、艾滋病患者减少。

根据报道,2008年9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6万多例,其中艾滋病病人7.7万余例,死亡3.4万余例。2008年我国大陆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万人。而据卫生部等单位对中国艾滋病疫情的估计,中国现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0万,这其中可能有44万人不知晓自己已经被感染。2008年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统计,通过异性途径传播感染的比率是40.4%,同性传播占5.1%,注射吸毒占28.3%。可以说明性传播是一个非常大的途径。如果设立“通奸罪”,相信对艾滋病的传播会有所控制,不能控制到百分百,但也能控制百分五十吧。

建议:建议马上设立通奸罪。

来源:网友 枞阳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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