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22|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国内新闻] 河南潢川官员张昊为拍照取乐焚毁树林

[复制链接]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级别
5 高级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1:27: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潢川官员张昊为拍照取乐焚毁树林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3月19日上午,记者接到受害人蔡先生的电话,称自家林地被意外烧毁,事发已经两个月了,至今未得到赔偿。据了解,为了拍照取景,信阳潢川县地税局一工作人员点燃树苗,不慎将火势引大,导致受害人蔡先生自家种植的树木遭焚烧,过火面积30亩左右。

  为拍照取景官员焚烧树苗

  3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潢川县蔡先生的家中。蔡先生告诉记者:“1月19日下午4时许,我去林地旁边的小河沟洗鱼,看到有三男一女到我家林地拍照取景,没过多久,其中一男子点燃了我家的杨树苗,还拿着一个相机对燃起的树木拍照取乐,我赶紧过去阻止,没想到火势越来越大,根本控制不住!”说到这,蔡先生拿出了当时这几名男子拍摄的照片给记者看,从照片中看,火势确实很大,火苗差不多有3米多高。

  “看到火势控制不住了,他们几个人想要逃跑,我和几个邻居把他们抓了起来,并报了警,林业局派出所的警察来了之后,对他们的信息进行了登记,说让我们双方私下协商解决,随后就把他们放了。”蔡先生说。

  据蔡先生介绍,纵火男子为潢川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张昊,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二男一女,他们开始是为了拍照娱乐才起了焚烧树苗的念头,不慎将整片林地都烧毁了。
      
  赔偿起争议警方介入调查

  1月21日上午,潢川县林业局派来的测量人员对蔡先生家的焚毁林地进行测量,确认过火面积为34亩。蔡先生当场要求放火人张昊等4人对被烧毁的杨树、松树进行赔偿,对方对过火面积提出质疑,称没有烧这么多。“他们对我提出的赔偿金额不接受,我提出让他们在焚毁的林地上栽种相同数量的树苗,他们也没有当场答应。”蔡先生告诉记者。

  事发后的两个月,蔡先生多次联系纵火者张昊等人,对方均拒接电话。在私下协商无果的情况之下,蔡先生要求林业局派出所立案调查此事。3月15日上午,蔡先生接到派出所立案调查的通知,纵火人张昊等人也陆续到林业局派出所接受调查。

  过火面积变少受害人要求再次测量

  3月19日下午,记者与蔡先生再次来到潢川县林业局派出所。在派出所刚刚出具的林业行政案件鉴定意见通知书上,过火面积变成了29.93亩。蔡先生说:“1月21日鉴定的过火面积还是34亩啊,现在怎么不到30亩了?我不同意这个鉴定,你们明天要重新鉴定!”蔡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被毁的林地有些已经长草了,再拖下去,过火面积就更少了!”

  记者在林业局派出所询问负责此案的民警得知,其间他们多次委托测量人员去测量过火面积,但结果不一,加之当事双方对测量结果和赔偿方式迟迟未达成一致,导致案件进展程度缓慢。“应受害人蔡先生的要求,明天我们会派人再去测量的,争取早日处理!”负责此案的郑警官告诉记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潢川县林业局派出所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主题

听众

3429

积分
级别
4 中级会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3-20 11:31:30 | 只看该作者
他可以在无聊点么????????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级别
5 高级会员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9:13:2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不通:点火取乐?这他妈还是五岁以下儿童的智商,还得是土憋才能干的事。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级别
5 高级会员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9:13:59 | 只看该作者
旭丝丝 发表于 2013-3-20 11:31
他可以在无聊点么????????

我也想不通:点火取乐?这他妈还是五岁以下儿童的智商,还得是土憋才能干的事。

主题

听众

3429

积分
级别
4 中级会员
5#
发表于 2013-3-22 12:04:22 | 只看该作者
昆明良民 发表于 2013-3-21 19:13
我也想不通:点火取乐?这他妈还是五岁以下儿童的智商,还得是土憋才能干的事。

难不成他还真以为这个是他家的啦??????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级别
5 高级会员
6#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3:43:04 | 只看该作者
旭丝丝 发表于 2013-3-22 12:04
难不成他还真以为这个是他家的啦??????

属于脑残!

主题

听众

46

积分
级别
2 注册会员
7#
发表于 2013-3-26 11:23:11 | 只看该作者
有神经。。。

主题

听众

3429

积分
级别
4 中级会员
8#
发表于 2013-3-26 14:17:32 | 只看该作者
昆明良民 发表于 2013-3-25 13:43
属于脑残!

对头

主题

听众

1万

积分
级别
5 高级会员
9#
 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11:25:41 | 只看该作者
旭丝丝 发表于 2013-3-26 14:17
对头

那个群体里,还是有不少脑残的。好好的人进入那圈子,都TM变狼了。

主题

听众

3429

积分
级别
4 中级会员
10#
发表于 2013-3-30 11:37:25 | 只看该作者
昆明良民 发表于 2013-3-28 11:25
那个群体里,还是有不少脑残的。好好的人进入那圈子,都TM变狼了。

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太少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播台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帮助中心|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 2010-2020昆明论坛(bbs.5akm.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重庆恒泽(昆明)律师事务所 段乃勇 律师
官方QQ群:149409517  邮箱:2806722877@qq.com 商务合作:15368062388 discuz!技术支持滇ICP备15006197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