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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 古代同性恋竟是一种上层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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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20:1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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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8.01801872253418px]本文为历史联盟作者团队子瑜原创
中国同性恋具有很久远的历史,在某些朝代同性恋甚至上流社会被视为一种时尚,是比异性恋更为尊贵的事情,个中人物从帝王名士到平民倡优,构成了古代中国一个暧昧的人群集合。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始于何时,已很难确切地考证。清代著名学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论称娈童始于黄帝。”与他同时代的钱大昕也持此观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黄帝是否真有其人,还不那么可靠,同性恋始于黄帝就更缺乏根据了。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就存在着同性恋,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在文字记载中,《商书"伊训》中对同性恋的记载也许是最早的,它指出世有“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中有“乱风”,而“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是“比顽童”,即玩男童,搞同性恋。由此可见,在商代,“比顽童”已经成为“乱风”的一种,所以伊尹在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加以特别提醒。

从现有的史籍资料来看,中国汉以前“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多有歌咏之词。至唐朝与五代期间,男色之风渐衰,但至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于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清时期又复盛,尤其是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当时北京有本叫《朝市丛载》的类似于旅游指南的书上,载有吟咏相公的诗:“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这种“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议而被废止。

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是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与发展的,但到了后来变得越来越排斥。而男性同性恋(即所谓“男风”)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所认可,骚人墨客们还能无拘束地以诗词、文章来吟咏。虽然有些封建卫道士也曾经攻击过同性恋,那也只是从道德方面来评价,而没有像西方中世纪那样把它列为置人于死地的罪名。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说明中国古代对性控制的宽松。在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宋朝中期以后,性压迫和性禁锢是十分严酷的,它主要针对妇女,在“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及女子缠足等方面,西方是望尘莫及的,但对待同性恋却比西方同时期宽松得多。

历史上有名的同性恋如下
1
周小史是晋代出名的美男,有人作诗咏道:“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慢脸若桃红。…… 剪袖恩虽重,残桃爱未终。娥眉讵须疾,新妆递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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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哀帝和董贤之间产生了历史上最著名的同性恋典故,即断袖故事:董贤美丽自喜,哀帝悦其仪貌而幸之。一次,董贤白天压着哀帝的衣袖安睡,帝欲起而不欲惊贤,便将自己的衣袖割断,可见恩爱之深。古代没有“同性恋”这一名词,“断袖”是对同性恋现象最典型的概念表达。
3
汉武帝幸臣众多。韩嫣是他的少年同学,当时就已相爱。后来韩嫣因宠而富,在长安市中把金丸当弹球,一天遗失十余个,以致当时谚云:“苦饥寒,逐金丸。”贫家儿童紧随他的身后,看到金丸的落处就敢紧去抢拾,成为京中一景;倡优出身的李延年在宫中做太监,善为新声,是历史上有名的音乐家。他“与上卧起,甚贵幸”。并且虽为阉宦却未曾彻底净身,竟能与宫人为奸;卫青、霍去病分别是武帝卫皇后的弟、侄,靠着这层关系先后在武帝身边做侍中,帝对卫青随便到了“踞厕而视之”的地步。不过二人虽为嬖幸却能雄豪自振,在抗击匈奴的战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声传古今,历为当时及后世所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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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卫灵公与弥子瑕之间产生了著名的“分桃”典故,事情的原委是:君臣二人共游果园,弥子食桃而甘,未尽,遂以其半遗君。灵公食而甘之,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后来弥子色衰爱弛,灵公便拿此说事,责怪道:“是曾啖我以余桃!”孔子和他们同时,曾经出仕于卫,受到了卫灵公的礼遇,他的学生子路和弥子瑕是连襟关系。

卫灵公还喜欢宋国公子朝。宋朝相貌俊美,他既受灵公宠幸,又与灵公夫人南子有私。奸情路人皆知,一次卫太子过宋,宋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意思是说:你们求子的母猪已经得到了满足,为什么还不归还我们那漂亮的公猪?于是后世出现了“娄猪艾豭”的说法,艾豭指靠着与家主的同性恋关系而私通家主妻妾(娄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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