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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漫谈] 大学生公交车上抢座被同学捅死悲哀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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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10:3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学生公交车上抢座被同学捅死悲哀了谁?

       昆明论坛导读:山西省晋中学院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公交车上与同校学生抢座位引发生冲突,被对方伙同其班内同学用折叠刀捅死。记者5日从山西晋中市公安局获悉,参与该案件的三名学生现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据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刑侦大队队长陈辉介绍,2011年6月19日下午,有路过的刑侦大队人员在经过晋华医院901路公交站台时,看见一些学生正在扭打,于是迅速将情况报告给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刑侦大队。
  接到报案后,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刑侦大队立刻赶往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将案发现场的所有在场学生控制住,并于当日晚迅速展开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2011年6月19日,山西晋中学院组织学生到太原参加会计电算化专业培训,下午4点40分学习完后,在同学们返回学校的路途中。现年20岁的被害人陈某(晋中学院经济管理系大二学生)与同校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晋中学院经济管理系大一学生),因座位问题发生争执,之后犯罪嫌疑人任某打电话叫来其班内同学刘某、李某。
  犯罪嫌疑人刘某得到消息后,从宿舍内拿上刀具,守候在榆次区晋华医院901路公交站台处。在下午5点40左右,犯罪嫌疑人任某和被害人陈某到达榆次后在晋华中学901路公交站台附近后,又争吵起来。
  之后双方在争执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朝被害人身体各处进行拳打脚踢,犯罪嫌疑人任某随手掏出一个多功能打火机,用有折叠刀的一端将被害人陈某的左胸口捅了一刀,之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又将作案凶器藏匿于晋中市榆次区原迎宾路工商银行旧址的废墟内。当晚,被害人陈某经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6月20日,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刑侦大队,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任某、李某、刘某进行刑事拘留。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为刘某22岁,任某为20岁,而年龄最小的李某与受害者同龄。
  7月5日,山西省晋中学院院长孙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学校已垫付10万元人民币,用于受害方在医院抢救和丧葬等费用。”由于目前该案件还在警方调查取证阶段,对于过多的情况,孙建中不愿意多说。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刑侦大队队长陈辉说:“参与此次案件三位大学生,对当时犯下的错误相当懊悔,其中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案发当日还是其生日,但是他却在生日那天犯下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昆明论坛:山西省晋中学院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公交车上与同校学生抢座位引发生冲突,被对方伙同其班内同学用折叠刀捅死。记者5日从山西晋中市公安局获悉,参与该案件的三名学生现已全部被刑事拘留。(中国新闻网2011年07月05日)  大学生因为在公交车上抢座而发生命案简直是骇人听闻,让人难以置信。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认为只有小学生不懂事在车上不去给老人让座,一起打闹争座位。而作为大学生,作为一个年满十八岁的成人,作为一个当代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年,居然能为争抢一个座位而惨下毒手,制造血案。实在是令人为之震惊,悲哉哀哉!
  这就是我们的当代大学生,当前所谓高倡素质教育下的教育结果,想想我们的学校都培养了怎样素质的学生和人才?现实的大学校园不容回避的情境是:大学生恋爱成风,同居成风,喝酒成风,打仗成风,甚至校园门口每到周末的夜晚,停满了各种豪华轿车,专门来接送女大学生过周末。
  大学生沦落到这般天地,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我们的时代之殇,社会的诟病,还是我们的教育悲哀,亦或是我们家长的失职?总之,在全社会一片高呼与国际接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并没有感觉到大学生素质获得明显的提高,甚至还出现了就连这种最基本素质缺失、为了一个座位不惜杀人的怪像。
  虽然这起案件属于个案,或者就算纯属意外,但从一个侧面却暴露了当代大学生存在着某些严重的素质问题,那就是他们似乎越来越自私、自利、狭隘、攀比、虚荣、享受,不懂得尊重和包容他人,这样的个性根本不利于他们的成长,也让他们难于适应社会,无论我们的学校还是家庭,都不可以不引起高度的重视。
  或许,出现这种情况,和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不无关系,我们不是说素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吗?那我们的孩子又是怎么抓的呢,如果照这样抓下去,大学生的素质恐怕没有前进只有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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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7-7 11:24:41 | 只看该作者
压力太大了吧``````````坐公车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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