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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1 07:5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说
田冯太
伦敦的雾是在凌晨以后才开始下的。这一点小乞丐很有把握。
关于小乞丐,安德烈夫妇持不同看法。如果你相信安德烈老太太的话,那么小乞丐其实是一个百岁高龄的糟老头,安德烈太太说,早在1919年,她还不叫安德烈太太,而是被人称作芭芭拉小姐的时候,她就曾在伦敦的街头见过小乞丐,他那时的年龄大约在三十岁左右,跟现在差不多。但安德烈先生却认为,一个人不可能活到一百多岁容颜却一点都不衰老,依然像个三十多岁的青壮年。关于小乞丐的年龄,老两口各持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因此,经常爆发家庭战争。他们的孙女露西·安德烈小姐实在不想再见到爷爷奶奶一大把年纪了,却因为一个东方乞丐而整天争得面红耳赤,于是,她决心去找小乞丐,一问究竟。
露西第一次与小乞丐交往是在一个午夜,因为小乞丐有一个习惯,通常都是晚上出来乞讨,白天很少有人能见到他。露西找到小乞丐的时候,他正在用汉语数数,而且是从10开始倒数,这样露西就知道了小乞丐应该是中国人而不是日本人。当小乞丐数到0的时候,钟楼的旁边开始起了淡淡的雾。这一神奇的发现让露西固执地认为,小乞丐其实是一个神秘的中国巫师,他可以召唤雾。关于中国文化,露西是有所了解的,尤其《周易》和奇门遁甲,她简直就是倒背如流,尽管她并不了解里面都讲了些什么。见起雾了,露西小姐有些紧张,据她所知,但凡中国巫师摆奇门遁甲迷阵之前,都会召唤大雾。她担心自己会迷路,于是不顾一切地冲到小乞丐旁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就像握住一件传家宝似的。
表哥的小说就是这样开头的。表哥生前在一家写作公司工作,我看过他的很多影视剧本,但小说却只有这一部。除了我之外,几乎没人知道表哥会写小说。表哥生前没有什么朋友,下班之后就把自己关在他的地下室里奋笔疾书,但谁也不知道他在写什么,因为只要有人(包括我在内)接近,他就会马上停下笔,将手稿锁进抽屉里。据说有一次,他们单位的领导去他的地下室检查卫生,没有敲门就进去了——顺便说一句,他们公司的领导手里有所有员工的房间钥匙——见表哥正在写东西,误以为他在加班加点写剧本,于是击节赞赏,并预言表哥将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剧作家。只有我知道,这是一个误会,因为表哥的理想不是当一名剧作家,而是要当小说家。这个理想他只对我一个人说过,在他临终前。据他父亲,也就是我的舅舅说,表哥死前的样子很难看,怒目圆瞪,睫毛倒竖,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我的名字。于是,舅舅一口气跑到学校,把我叫了过去。我到了之后,表哥就从身下取出一本手写的小说手稿,并让我发誓,一定要让他的小说出版,否则他就是变鬼也不放过我。当时,作为中学生的我,对小说这玩意儿根本就不屑一顾,因为我当时的理想是当一名剧作家,像表哥一样留着长长的头发,住在地下室里,有一个稳定的情人。可能正是因为我对表哥无上崇拜的缘故,他才会把出版小说这样的重任交给我吧。表哥死后,我仔细地翻看过他的小说,并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小说。因为小说中既没有生离死别,也没有人为了解放人类而付出宝贵的生命,因此,这是一部低俗的小说,况且里面还有许多毒害青少年的性描写,不堪入目。于是,表哥死后,我就把他的小说手稿随手扔进了我的书箱里。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所以我并不担心表哥会变成厉鬼来找我算账。
关于表哥的情人,需要做一点说明。那是一个有着硕大的乳房身材姣好的漂亮女人,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她的乳头是黑色的,像两颗熟透了的桑葚。青春期的我曾在窗外偷偷地看过他们做爱,所以我知道这些。我还曾经劝表哥,让他重新找一个情人。我的理由是这女人的乳头这么黑,肯定被许多男人摸过,我无法容忍别的男人给表哥戴绿帽子。但表哥却不以为然,他冲我吼道:收起你那昆明论坛贞操观念!并狠狠地揍了我一顿。表哥死后我才知道,那女的其实是一个妓女,在一间低矮的平房里靠出卖自己的肉体为生。但同时,她也是表哥的忠实粉丝。但凡由表哥写的剧本拍成的影视剧,她都会细细品味,就连接客的时候都不会忘了向嫖客们推荐表哥的影视剧。因为我跟她一样,都很崇拜表哥,所以尽管她是妓女,但我并不十分讨厌她。我为表哥有这样一位铁杆粉丝而感到自豪,我甚至疑心表哥小说中的芭芭拉小姐和露西·安德烈小姐都是以她为原型写成的。但是,由于我当时还是一名中学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我不能去找妓女,所以直到表哥死了很多年,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出版公司工作后才敢去找她。
露西握住小乞丐的手时,他表现得很淡定,斜着眼瞟了她一下,依然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并没有试图将手抽出来。于是,露西断定,小乞丐已经不是处男了,甚至有可能是情场老手。根据她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如果一个陌生女子突然莫名其妙地握住一个处男的手的话,他肯定会惊惶失措,然后说一些男女授受不亲罪过罪过之类的话,或者义正言辞地提醒她要自重。但是小乞丐并没有这么做。更让露西不能理解的是,当她握住小乞丐的手的那一瞬间,她自己的心跳却变得急促。她甚至有一种预感,她将会跟这个东方乞丐发生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只是由于当时她太想搞清楚小乞丐的年龄之谜,所以并没有太在意这种预感。她开门见山地问道:中国人,请告诉我说你今年到底多大了?小乞丐再次瞟了她一眼,然后收回眼光,什么都不说。这让露西误以为小乞丐是个哑巴,或者不会说英语。于是,她又改用汉语说了一遍。可谁知,小乞丐竟然用英语回答她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露西上下打量了小乞丐一番,见他衣着褴褛,说道:只要你告诉我,我将给你一大笔钱,这样你就不必再靠乞讨为生了。你看怎么样?小乞丐听后,冷冷地引用了孟亚圣的话,说: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使用的是汉语,可能是因为他担心这位洋鬼子听不懂这么高深的话,于是,他又用英语说了一遍。然后扬长而去。
露西第二次去找小乞丐的时候,她改变了策略。她认为,自己之前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她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直露。据她对中国人的了解,中国人讲求含蓄、中庸之道,所以跟他们交往不宜太直白。由于露西在去找小乞丐的途中遇到一个露阴癖的骚扰,耽误了时间,所以当他到达小乞丐行乞的地方时,街上已经弥漫着浓郁的大雾。可能是因为她对伦敦的大街小巷十分熟悉,也可能是因为小乞丐只是召来了大雾还没来得及布阵,总之她顺利地找到了他。此时小乞丐已经收起了他的凉席,正准备离开。为了不打草惊蛇,露西不声不响地尾随其后。
小乞丐住在一间地下室里。当他进去后正准备关门时,露西箭一般地蹿了进去。她原以为此举会吓他一大跳,可事实上,小乞丐的脸上没用任何表情,当她进去后,他娴熟地将们反锁上。露西心想,一个人能够如此处事不惊,今后定能成就伟业。其实,这是一个误会。事实是小乞丐早已万念俱灰,对任何事情都失去了激情。但是露西并不知情,她神神秘秘地从衣兜里掏出一包瓜子,递给小乞丐,说:吃吧,Made in China。小乞丐也不客气,接过瓜子就坐在床上嗑了起来,却并不跟露西说一句话。露西想,可能中国人都这样神秘吧。神秘这个词令她着迷。所以,面对小乞丐的冷淡,她并不感到气恼。
小乞丐专心致志地嗑瓜子的时候,露西则在房间里转悠。这是一间简陋的地下室,简陋得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它凌乱,除了地上的瓜子皮。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台黑白电视机、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外,什么都没有。当然,露西在小乞丐的地下室里转悠这件事绝不是在做毫无意义的布朗运动,因为她发现桌屉是锁着的,这极大地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令小乞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才嗑了半包瓜子,这位貌美如花的英国女孩竟然撬开了他桌屉的锁,正捧着一个厚厚的记事本饶有兴致地读着。这时,小乞丐终于动用了他的雷霆之怒,喝道:谁让你读我的小说的?你怎么这么不懂礼貌?然而,露西的回答却并不让他满意,她说:啊?原来这是你写的啊?你太有才了!听见有人夸他有才,小乞丐的脸上立马多云转晴,什么都不说了。当然,小乞丐之所以停止了发怒,可能还有别的原因,比如他认为一个如此美貌的英国妙龄女子突然闯进他的住所,并且不动声色阅读他的小说手稿,这里面肯定隐藏着巨大的阴谋。在这阴谋没有被揭穿之前,他应该保持镇定。
如你所知,我大学毕业后没能如愿以偿地当上剧作家,而是在出版公司做了一名编辑。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背弃理想的痛苦,不用我说你也能体会得到。但对于死去的表哥来说,却未免不是件好事,因为我可以利用职权的便利将他的小说出版了。
我为表哥出版小说这事并不是出自于我的本意。公司领导给每一位员工都定有任务,如果谁在年底前不能完成出版量的话,就将扣除当年的奖金。不幸的是,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还有一个长篇小说的任务没有完成。我是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才想到表哥的小说的。我坚信表哥的小说一定能够出版。因为表哥已经死了,我们公司特别热衷于出版作家的遗作。当我把已经泛黄的小说手稿交到领导手里时,她看都懒得看就问我是不是为了奖金而滥竽充数。我告诉他说,这是一位老作家的遗作。这时,她的眼里突然闪出了奇异的光芒,说让我好好修改一下并写一篇序,在序里要对作者的生平作一些介绍。这就让我犯难了。表哥虽然贵为我的表哥,但我对他的生平一点都不了解,除了他跟情人做爱时腰弓得跟尺蠖一般。好在领导深明大义,说既然是遗作,工作量就肯定不小,今年就不扣你的奖金,如果来年上半年不能按期出版的话,到时候连续扣除两年的奖金。我千恩万谢。有什么办法呢?在公司就这样,一切的奖惩都只是领导上一句话的问题。
为了我两年的奖金,说什么我都得把表哥的小说给出版了。为了了解表哥的生平事迹,我特意买了几瓶好酒给我舅舅。舅舅说,我表哥小时候是个操蛋鬼。不管天下不下雨他都会随身携带一把弯把雨伞,只要见有女人穿健美裤,他就会用雨伞把勾她的裤腰,有时候能把对方的裤子整个地勾下来,露出花花绿绿的内裤和各种肤色的大腿。但更多地时候,他会把对方的裤子勾破,然后就被当做流氓被相关部门抓起来。但由于表哥尚未成年,警察也就拿他没办法,只好抓起来又放掉,如此反复。因此,表哥得了一个雅号,叫“伞把天魔”。我不想听伞把天魔的故事,于是就打断了他,说舅舅你能不能说点跟文学有关的?比如表哥什么时候开始写作。据舅舅回忆,表哥什么时候开始写作他并不清楚,只记得表哥在上高中时曾因为一篇作文而轰动了全校。这篇作文内容写的是当时学校举行的一次文艺晚会,表哥在作文中说女主持人款款走来,饱满的胸脯像两个熟透了的大红石榴,勾起了他的性冲动。于是,表哥就成了全校有名的问题少年,校领导三天两头就会找他谈话,问他是怎样联想到大红石榴的,大红石榴怎么能引起性冲动?表哥回答说,反正他看着像石榴,一见石榴就性冲动,没有什么原因。不管校领导如何审问,他都如是回答。校领导没辙,只好请来了舅舅。在舅舅的一顿毒打之下,表哥终于承认,他之所有会产生这些古怪的想法,是因为女主持人那天穿得实在性感。于是,表哥以胡思乱想和心术不正的罪名被学校记了个大过,并因此得了另一个雅号,叫**感石榴”。而那位女主持人更惨,眼看就要高考,却被学校开除了,原因是着装不检点,行为不正派,有故意勾引青少年犯罪之嫌。舅舅说,从那以后表哥就再也没有一段一段地写过东西,而是一行一行地写一些人物对话。于是就成了剧作家。
如果舅舅说的那些事情全都属实的话,那就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想要成为剧作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从小就有一种或多种不良嗜好;第二、中学时期有过某种特殊的经历。这两点我都不具备,所以我当不了剧作家。
关于剧作家,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剧作家不仅拥有众多粉丝,而且衣食无忧,活得很安逸,不像我,整天为了出版任务而时刻操心。既然我当不了剧作家,就必须老老实实地干活。上大学以后,表哥就没有跟舅舅住在一起了,因此之后的事情舅舅一无所知。要想对表哥的事迹有更多了解,我需要其他证人的协助。这时候,我方才想起了他的情人。
表哥情人住过的那爿平房还在,却早已易了主。现在的住户告诉我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里曾经住过一名妓女。线索就这么断了。好在我的工作不仅仅局限于为表哥的小说写序,还要帮他改稿。我说过,我以前一直看不起表哥的小说,但现在我改变了看法,我认为表哥的小说美妙无比,根本不需要我作任何修改。
这以后,露西每晚都会光顾小乞丐的地下室。为了方便进出,她还专门配了一把钥匙。尽管小乞丐觉得露西的行为十分诡异,却也没提出过任何抗议。在他看来,敌人的阴谋还没有充分暴露之前,自己不应该乱了方寸。姑且由之吧。
露西每次去小乞丐的地下室时,都不会忘记带上一包瓜子。她将瓜子丢给小乞丐之后,就径直走到桌子前,坐下来翻看小乞丐的小说。等小乞丐将整包瓜子都嗑完之后,她就会准时离开。尽管这整个过程中,两人都不曾说过一句话,但彼此之间似乎已经形成了某种默契。
小乞丐的小说是这样开头的:
谭嗣同被砍头的时候,血溅了我一皮鞋。杨度是第一个发现我穿着皮鞋的人。他使劲地搂着我,目的是要用他的大褂遮住我脚上那双沾满鲜血的皮鞋,不让它们被别人发现。这真是难为他了!现在想起来,我那天的穿着实在是可笑之极。既然变法已经失败了,我们的宪政梦已经破灭了,那么,我们这些人想要活命的话,行为就必须像那些王公大臣们一般保守,就不能穿得太前卫。去法场为谭嗣同送行之前,这些问题我都考虑过了的,我将剪掉的辫子接了起来,穿上了满洲人的衣裳,却忘了换下这双英国尖头皮鞋。
如今,谭嗣同死了,康老师和梁任公他们也跑路了,就剩下我跟杨度两个人孤军奋斗了。我怎么能这么大意呢?如果不是因为我穿着这双皮鞋,在谭嗣同的人头像西瓜一样从断头台上滚落下来时我就可以冲上去接住它。好歹也是曾一起奋斗过的同仁,我怎么能忍心见他抛尸荒野呢?
当我换好鞋子再次回到菜市口的时候,见刽子手王老五正在兜售人血馒头,说是吃了之后可以包治百病。我实在忍无可忍,跑上去大声说大家别听他胡说。我说,这个王老五是个大骗子,他曾经收了我两锭金子,答应在砍头的时候给谭嗣同留二指肉皮子,不要一刀砍断,可他出尔反尔。王老五不好意思地说:我是答应过你,可是行刑前我发现自己的刀不见了,就只好借了刘麻子的刀来使,谁知道这杂种把刀磨这么快,我轻轻一刀下去,脑袋就掉下来了。然后,他又把嘴附在我的耳边说:兄弟,你如果想要回那两锭金子的话,就别捣乱,等老子把馒头卖了就还给你。不然,一分钱没有。我实在忍无可忍,从王老五手里抢过馒头,转身走了。我要把这些沾着同仁们鲜血的馒头埋了。我决不能让它们被那些无知的人给吃掉,从而让王老五他们赚这黑心钱。
谭嗣同死后,我深感变法之无望,于是回到安徽老家开了间私塾,得过且过。听说这期间大清帝国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义和拳闹京师等等。但这些关我什么事呢?我的改革已经失败了,失败者是没有发言权的。我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活着。活着,看看这个世界到底会疯狂到什么程度。
杨度来找我的那天,下着鹅毛大雪,整个世界混沌得分不清哪里是悬崖,哪里是道路。杨度西装革履,脚上穿的是我落在北京的那双沾有谭嗣同鲜血的皮鞋。他喜形于色,告诉我说辛亥革命成功了,我们的理想就要实现了。我冷冷地说:你别高兴得太早!要知道,人家孙文的想法跟我们未必相同。对于我的话,杨度不以为然,胸有成竹地说:孙文怎么想并不重要。你既然知道孙文,想必也一直关注着辛亥革命的始终。就像你所知道的那样,辛亥革命的胜利,孙文固然功不可没,但还有一个人也绝不容忽视。我以为他会说黄兴,可谁知他却神神秘秘地说这个人就是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杨度说:就孙文黄兴那几个人,那几杆枪,想要逼下宣统皇帝门儿都没有。即便他们有那能耐,非弄死溥仪革命不能成功。但事实是,溥仪并没有死。这是因为溥仪是被袁公劝退位的。袁公既然可以劝退溥仪,也一定能够劝退孙文。袁公是满清遗老,只要我们兄弟二人齐心协力辅佐他,大事可成。
我虽然没有跟袁世凯直接打过交道,但也有所耳闻。更何况,谭嗣同之死,就是由于他的出卖而造成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袁世凯,那么我们的之前的努力说不定已经取得了成效。变法一旦成功,就算我不入朝为官,就算我注定只能当个教书匠,至少我在给学生们讲欧几里德时,学生家长不会骂我崇洋媚外。而我现在躲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教四书五经,全都拜他所赐。让我辅佐这样一个人,我办不到!杨度依然苦劝,说:
此一时彼一时。袁公既然劝退了宣统小儿,就已经说明了他有改革之心。我们顺水推舟,何乐而不为?
你的意思是说,有奶就是娘?谭嗣同他们六人的血就这么白流了吗?
不!他们的血不仅没有白流,而且功在千秋。他们的牺牲换来了袁公的觉醒。
去你妈的觉醒!就算袁世凯能劝退孙文,他也不过是在做他的皇帝梦罢了。你这是在为虎作伥!
后来,我跟杨度不欢而散,他连饭都没吃一口就走了。杨度找我时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只是有一点我没想到:袁世凯后来真的把孙文给逼了下去。
露西在看小乞丐的小说时,曾问他道:你写的这些都是真的吗?小乞丐恶狠狠地鼓了她一眼,依然一言不发。露西不死心,一而再再而三地追问,终于激怒了小乞丐,他吼道:我昆明论坛,可不可以不问这么无聊的问题?老子写的是小说。这一骂,让露西有了新的发现:原来,关于小乞丐年龄的问题,爷爷奶奶的看法都不正确。他应该跟我父亲同龄,而且曾经对我母亲有过性幻想。
类似的问题我也曾问过我自己,表哥的小说是他自己的原创吗?据我所知,表哥的历史学得一塌糊涂,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我所读过的表哥的所有剧本里都没有出现过任何历史人物。舅舅曾告诉过我,表哥念中学的时候疯狂地爱上了历史老师的老婆,于是整天诅咒历史老师英年早逝,然后由他来续弦。他还将自己这一卑鄙的想法写在了日记中,最后让历史老师给发现了。这样他就跟历史老师闹翻了,并发誓从此再也不学历史。按照表哥的历史水平,他充其量知道历史上有个梁启超,有个孙中山,绝不可能知道梁任公和孙文。如果表哥的小说并非他自己所写,那么问题就很严重了。小说一出版,原作者肯定会跟公司打官司,公司吃了官司我就吃不饱兜着走。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找到表哥的情人是关键。
如前所述,我找到了表哥情人的住所,却一无所获。我不死心,又找到了房东。房东是一对老夫妻,老两口一个是聋子一个是哑子。比划了半天他们还是没弄明白是我要干什么。我根据记忆,将表哥情人的样子画在一张纸上,他们才弄明白我是要找画上的女子。但是,由于我不懂哑语和盲文,不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后来,经过别人的翻译才知道是这样的:画上的女子是一个妓女,早就搬走了,听说到什么公司当领导去了。老两口还十分善意地对我说:以你的年纪,即便要找妓女也应该找个年轻一点的,画上的女子估计都快四十了,我要是你,倒贴都不要她。
房东老两口对我的误解我自然不会在意,但找不到表哥的情人我不能不在意。我问舅舅知不知道表哥生前曾有过一个情人,他说这个用屁股都想得出来,你表哥好歹也是堂堂一个剧作家,要是没有情人还叫什么剧作家?剧作家可以拥有三个情人,导演可以有五个,小说家则一个都不能有。舅舅还说,表哥生前只有一个情人,亏了!但是,至于表哥的情人姓甚名谁,他却一无所知。尽管在舅舅那里没有找到表哥情人的线索,但他给我提供了一条非常有用的信息,这信息可以写进序里,即:表哥之所有要求在死后才出版他的小说,是因为他怕领导上将他定性为小说家。如果那样的话,他将不得不失去他的情人。表哥是为了爱情才委曲求全当剧作家的,他的理想应该是当小说家。
露西一如既往地去拜访小乞丐的地下室,拜读他的小说。
袁世凯当了皇帝后,我认为有必要离开这是非之地了。道理很简单,皇帝都已经下台了,有人搞复辟,大家肯定不服,不服就会打仗,打仗就会死人。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些血淋淋的场景了。
第一次到达香港那天,我以为自己到了天堂。这里不仅住着不同肤色的人,见了当官的也不必下跪。多好啊!当时我就在想,英国的殖民地尚且如此,那么英国本土会是什么状况呢?听说,康老师和梁任公都在英国,我何不去投靠他们呢?
在从香港开往伦敦的油轮上,我邂逅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爱情。听说前不久,有一艘名叫泰坦尼克的船上,也发生过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但我的爱情跟他们不一样,他们的爱情比天高,我的爱情短,他们的爱情比海深,我的爱情浅。我在甲板上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哭哭啼啼地被一群洋人围观。由于双方的语言不通,所以双方都不知道对方说了些什么。经过仔细聆听,我终于知道了,那女的说的是安徽方言,洋人们说的是英语。船长用一口憋足的广东话问那女的会不会说粤语,女的只顾着哭。围观的洋人依依呀呀地议论着,有人说把她扔到海里算了,有人则提出反对意见说,不如让她在船上干活来抵船票。这下我总算是明白了,女人没买船票,想乘霸王船。当然,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胞任洋鬼子凌辱,更何况她还是我的同乡。于是,我拿出所有的积蓄,给她补了张船票。我们的爱情就这样开始了。
事实上,给我的初恋买了船票后,我身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为了在船上不至于被饿死,我找到船长,求他让我们在船上干活,我们不要工资,只要每天有吃的就行。船长欣然允诺,说:你们中国人很勤劳,你们干活我放心。于是,打扫经济舱成了我每天的工作。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了,船长同意我们俩当经济舱的清洁工,可我却只说那是我的工作,而没有说她。虽然在这之前,我是一名教书匠,但扫地拖地板这些活我也常做,倒是她,怎么看都不像干粗活的人。于是,我索性让她别干了,只要在我干活时陪我聊天就行。通过聊天我得知,她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叫马翠花。但她的经历却跟这个乡土气浓厚的名字很不相符。
据她说,在她结婚刚满五天的时候,她的男人就被满清政府抓去当兵了,她一个人盘着家里的几亩薄田,还要赡养公公婆婆,生活自然是十分辛苦了。她说,这点辛苦倒也不算什么,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村里的其他男人见他男人长年不在家,时不时就会打她的主意。有时候,竟当着她公公婆婆的面公然调戏她。公公婆婆不敢招惹那些年轻人,就整天拿着她出气,说家里养了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也倒罢了,还到处卖骚。面对外人的骚扰,她可以忍受,并守身如玉,但自己的公公婆婆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她就忍无可忍了。于是,她决心去千里之外的武汉找自己的男人。当她到达武昌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男人因为跟着黄兴他们造反,在起义过程中死了。她告诉我说:生在乱世,死个把人不算什么,但那个叫黄兴的人实在不像话,我男人为他卖命战死了,怎么着也得通知家属来领尸体啊?于是,她决心找那个叫黄兴的革命党人讨个公道。
一个从来不关心政治的妇道人家,想要找到黄兴谈何容易啊。但她就是不死心,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地找,逢人便问认不认识黄兴,他人在哪里?终于,在一个好心人的指引下,她在上海找到了黄兴的坟墓。此时,马翠花已经成了一名衣着褴褛浑身散发臭味的叫花子了。原以为找到了黄兴,找他讨个公道,要点赔偿金就去换一身像样的衣服,可谁知一切都成了泡影。黄兴都已经死了,死人会给她赔钱吗?那位好心人见她一脸的茫然,就对她说,办法不是没有,黄兴有个死党叫孙文,找到了孙文同样可以讨到说法。于是,她再一次燃起了希望的火花。但那位好心人却说:我帮你这么多,总得有点回报吧?她想想也对,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可是她浑身上下就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拿什么回报人家呢?好心人说:你的情况我也是了解的,我也没打算找你要钱。咱俩孤男寡女的不发生点事儿怎么都说不过去吧?
马翠花说,在旅社的大澡盆里,她就像一条即将被人烹饪的泥鳅。一想到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即将占有自己的身体,她就觉得不是滋味儿,于是就不想洗澡,就要脏兮兮的,恶心死他。可是一想到这样做是为了能找到孙文,讨个说法,她又觉得自己有义务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谁愿意跟一个乞丐婆做这样的交易呢?马翠花说,当那位好心像一头野猪一样在她身上一拱一拱的时候,她就用双腿勾住他的腰,同时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她要牢牢记住他的样子,等以后到了那边见了她的男人,就把他的样子告诉他,让他自己她为了他做出了多大的牺牲。
完事之后,好心人劝他别去找什么孙文了,说孙文那人居无定所的,难找得很,倒不如就这样做他的女人算了。马翠花告诉我说,她也知道好心人在做那件事的时候很认真、很卖命,但她明白自己从安徽辗转到武汉又折腾到上海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好心人不告诉她这世上还有个孙文的话,说不定她就依了她,但是就因为有了个孙文,而且还活着,所以她就没理由不找到他。
表哥的情人我还没有找到,但表哥的小说却越来越能让我产生共鸣了。我满世界地找表哥的情人,就像马翠花满世界地找孙文一样。我们都只知道寻找的目标是什么,却不知道这个目标在哪里。当然,马翠花比我幸运,她好歹遇见了一个好心人,还顺便有了一次翻云覆雨的性爱。
关于马翠花后来的事,表哥是这样写的:
马翠花对好心人说,只要他带她找到了孙文,讨回了公道,她就做他一辈子的女人。这是马翠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但人家好心人却不是这么想的。好心人认为,一辈子只有这么一个女人实在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他只是觉得这女人尽管沦为了乞丐,但风韵犹存,值得一干。干了之后他又想,这样一位熟女能多干几次未免不是件美事。但多干几次绝不代表要她做他一辈子的女人。于是,好心人说:既然你一定要找孙文我也不拦你,但我不去,孙文现在身在风口浪尖,弄不好要掉脑袋的。孙文这人行踪飘忽不定,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香港。要不你去香港碰碰运气吧。
就这样,马翠花流浪到了香港。
马翠花到香港寻找孙文的结果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显然没找到。但我依然觉得她比我幸运,至少在她去往香港的过程中,她始终坚信自己离希望又近了一步,而我则根本不知道表哥情人的任何行踪。
夏天来了,白日的蝉声与夜晚的蛙鸣催命似的交替响着,仿佛在提醒我,距离交稿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谁也不敢保证我能在这段时间内找到表哥的情人,妈的,横竖都是死,倒不如直接跟领导上摊牌得了,大不了扣我的奖金,反正没人会开除我。这就是体制内的好处。
可能是由于我找领导这件事太突兀,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没有化妆,眼角的鱼尾纹稠密而又深邃。我开门见山地说,我找不到那位老作家生前经历的见证人,没法获知他的生平。领导将她的鱼尾纹密密麻麻地堆在一起,说你太年轻了,找不到证人你还不会杜撰吗?我告诉她,从小到大,无论是父母还是所有的老师,没有一个人教过我如何撒谎,所以我还真不会杜撰。于是,领导表现出一副关怀的样子说:不杜撰也还有其它办法,比如直接署你自己的名字。在我看来,她说出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以下两个问题之一:
一、她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我既然不肯杜撰表哥的生平,说明我不想说谎,那么,直接署我自己的名字岂不是更大的谎言;
二、她关心我,不希望我被扣奖金。
当然,也有可能还有第三种情况,即她想因此把我定性为小说家,让我一辈子都不能有情人。但我不愿意这样卑鄙地去揣摩领导,所以我宁愿相信第二种说法。我明白她为什么关心我,她关心我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她不希望我的问题而导致整个公司的业绩下滑。但我不领情,找理由说除了作者的生平,这部小说本身的修改工作我也无法胜任,我驾驭不了这位老作家的文字。于是,我将表哥的小说手稿交给她,请她过目。
尽管我手上没有了表哥的小说手稿,但其内容我早已烂熟于心。
露西依然每晚都去小乞丐的地下室读小说,风雨无阻。
在小乞丐的小说中,马翠花的自述即将收尾。她说,她找遍了香港的每一个角落,一共找到了三个名叫孙文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渔民,显然都不是她要找的那个闹革命的孙文。后来她得知,她要找的孙文曾经当过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后来被袁世凯给挤下台了。又有人告诉她说,孙文下台以后就出国了。马翠花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知道出国是什么意思,出国就是去了外国,但外国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她就不十分清楚了。她以为,外国跟中华民国一样,是一个国名。因此,她偷偷地窜上了这艘开往伦敦的油轮。
马翠花的往事就到此为止,现在回到那艘油轮上。小乞丐的小说接下来是这样写的:
我不知道我们在海上行驶了多久,也不知道究竟是到了印度洋还是大西洋,只记得那晚的风浪很大,大有把整艘船掀翻的势头。这样的夜晚,所有人都呆在船舱里,祈求风平浪静。但我不能。我还要打扫卫生。风浪将船舱里的东西懂得东倒西歪,我必须一一扶正。马翠花与我形影不离。有时候,一阵浪过来,我们都站不稳,于是就撞了在一起,这时候她那饱满的胸脯就会紧紧地贴在我身上,更巧的是有一次风浪竟促使我们吻在了一起。或许这就叫天意,老天让我们就这样有了肌肤之亲。
情爱与性爱是爱情的两种表达方式,前者来临的时候会有某种心理反应,而后者则没有任何征兆。就在我们即将打扫完整条走廊,准备回房间休息的时候,走廊尽头那阁房间的门在风浪的作用下哐啷一声打开了。里面一对金发碧眼的男女正赤身裸体地干那件事。由于风浪尚未平静,他们根本就站不稳,于是他们做爱的姿势就会随波浪的起伏而不停变换着。见了我们,他们也不害羞,那男人甚至还喊道:嗨,中国人,别看了!自己回去做去,这样的夜晚做爱,简直是人生的一大享受。相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我算是见多识广的了,但面对此情此景,我也只能面红耳赤。再看看马翠花,脸红得像鸡血不说,胸脯还像这海上的波涛一样起伏着。我意识到,这对老外唤起了她的性冲动。于是,我们正如那男老外所说,回去做去了……
关于“我”和马翠花的性爱,表哥在小说中用了数千字的篇幅来描绘,但我不想引用,因为那些话实在太煽情,每次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要勃起。我担心我引用之后,那些少男少女会读到,然后滑入犯罪的深渊。当然,我不愿引用这段话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觉得不可信,因为小说的前面曾写到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爱情,既然是第一次爱情就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地达到高潮。若干年之后,我曾向领导上提到过这事儿,她却持不同意见。领导说:第一次爱情不能等同于第一次性爱,如你所知,“我”曾是一名文人,中国文人自古就有狎妓的传统。因此,“我”和马翠花在性爱方面可以说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两名老手再加上浪漫的氛围,想不达到高潮都难。领导还说,如果表哥的小说能够出版的话,这一段性爱场景的描写,决不能删除。可事实上,表哥的小说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版过。
关于小乞丐的小说中有关“我”与马翠花的第一次性爱,露西也曾表示过怀疑。关于这件事,表哥在小说中是这样写到的:
读到这里,露西终于忍不住打破了沉默,问小乞丐:喂,中国人,这小说到底是不是你写的啊?我怎么看都不像你的手笔啊!据我所知,你们中国人的这方面是很保守的,可是你却很大胆哦。小乞丐听完后,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说:我早告诉过你,我写的是小说。小说,你知道吗?小说中的“我”跟作者本人是两码事。这一次露西生气了,心想:你一个中国人竟然敢嘲笑我不懂小说,岂有此理!谁不知道,你们中国现当代的许多小说家都曾向我们英国取过经呢。但生气归生气,她终究没有发泄出来。是的,英国的小说的确很发达,但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又不是小说家,拿别人的屁股来当脸终不是件光彩的事情。于是,露西在心里暗暗发誓,有时间一定要好好研究小说,省得让一个中国人笑话。
第二天,露西没有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小乞丐的地下室里。此事小乞丐不以为然,甚至暗自高兴:这下好了,没人来烦我了,乐得个清闲。可是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连续半个月露西都没有来,这下小乞丐慌了。没有露西的日子对于小乞丐来说,不仅意味着没有瓜子嗑,更意味着他再一次回到了空虚与寂寞之中。这种空虚与寂寞他之前曾品尝过,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这一次他却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生活里少了点什么。空虚与寂寞,就像这伦敦城里的漫天的迷雾,弥漫在小乞丐的周围,浸湿了他的每一寸肌肤。小乞丐决定,不能再这样无休无止地等下去了,他应该主动出击去把这个英国女孩儿找回来。
表哥的小说似乎始终围绕一个主题进行的,那就是寻找,先是露西寻找小乞丐,接着是马翠花寻找黄兴、寻找孙文,然后是小乞丐寻找露西。我生活主题似乎也跟寻找相关。如你所知,我一直都在寻找表哥的情人,但是未果。我没想到的是,当我放弃寻找之后,领导上竟然到处寻找我。领导上寻找我这件事在今天看来似乎有点不可理喻,在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领导要找自己的下属,只需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但那个时代不一样,电话并不是每个家庭都可以有的,至于手提电话大家闻所未闻。而出版公司的工作性质跟写作公司大不相同,我们可以常常不在公司上班,理由是我们在外联系作者。
事实上,我的确在外联系作者。表哥的小说大概是很难付梓了,但我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而应该在周围的树上多死几次。幸运的是,我终于找到了两部长篇小说,虽然质量不高,但出版的条件是达到了的。我是在回到公司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的时候,才知道这些日子她一直在找我,还托了所有她认为认识我的人给我带话,让我赶快回公司。我问她找我何事,她却指着表哥的小说手稿义正言辞反问我:你跟他到底什么关系?我当然知道,她所指的他并不是表哥的小说手稿,而是其作者。领导上到处找我这件事已经足以让我的心七上八下了,如今面对她的问话,我自然不敢隐瞒,只得老老实实地告诉她,他是我表哥。这时候,她对我的态度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关切地问道:你……你是小马太?小马太是表哥给我取的绰号,我不明白为什么领导上会知道。见我傻子似的站着不动,也不说话,领导接着说道:时间过得真快,真没想到转眼小马太都长这么大了。虽然领导上找我这件事让我战战兢兢,但我并没有因此失去理性。“小马太”一词充分说明,她跟表哥很熟,说不定我们之前还曾见过面。那么,她究竟是谁呢?
领导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说:别想了,我是你表哥的情人。这句话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玩笑。我没有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欣喜,相反,脑袋里冒出了一大串问号。表哥的情人不是妓女吗?昆明论坛,我竟然是一个妓女的下属。我很想问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妓女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我怕我一问她会暴跳如雷。但事实上,是我多虑了。她说:很意外是吗?你觉得意外,那是因为你的社会阅历太浅。一个女人如果不是官二代又想要当领导的话,就得从妓女做起。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像非官二代男人想要当领导就得从小白脸做起一样。她的话让我感到诧异,如果此说成立,那就说明表哥真正的理想既不是当剧作家,也不是当小说家,而是当领导。我试探性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表哥是你的小白脸?这句话让她笑得双腿乱踢,笑完踢完后,他说:跟你表哥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个妓女,她怎么会是我的小白脸呢?我之所以跟你表哥在一起,起初是为了报复他。谁让他读高中的时候写作文害得我被学校开除的?她害我被开除,我就害她当不成领导!本来我心里就疑点重重,她这么一说,我就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她跟表哥好,这件事跟表哥当不当得成领导有什么关系呢?领导也不管我有没有在听,依然喋喋不休地说道:
妓女能不能当上领导还要看天时地利人和,但妓女的情人就注定了不能当领导。因为如果妓女的情人当了领导的话,会使那些由小白脸而当上领导的人很没面子。这是另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我完整的原计划是等我当上领导后就跟你表哥分手,这样她就当不成小白脸了,自然也就失去了当领导的机会。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你表哥根本就不想当领导。所以我的一切计划都失败了。你表哥总是这样,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找到失败的感觉。不过他现在人都已经死了,说这些也没多大意思了。
那你爱过我表哥吗?
爱过。
什么时候?
当我读到他的小说的时候。
你是说他死了以后你才爱上他的?
不是。这本小说我早就看过了,那时候你还是名中学生呢。我之所以要来出版公司当领导,就是想完成他的遗愿,把他的小说出版了。他死后,我找过你舅舅要他的小说手稿,可你舅舅说他根本不知道你表哥写过什么小说。我误以为他含恨而终,因而将小说手稿给毁了,可谁知道他竟然交给了你。
我说过,我一直都很崇拜表哥。所以,当领导上说她报复表哥的时候,我敢怒不敢言,但当她说她想要出版表哥的小说时,我又觉得她其实挺可爱的。
可能是因为表哥或者表哥的小说手稿的关系,我跟领导上走得越来越近。我们一起回忆表哥生前的点点滴滴,好为他的小说写序。同时,我们还一起探讨如何对表哥的小说进行修改。领导说了,表哥的小说固然是好小说,但其中也有许多不太符合出版要求的内容,必须进行修改。
现在你知道了,我叫小马太,尽管这只是我的一个绰号,但终究是一个名字。这说明你是一个幸运的读者,而我就没有那么幸运。我至始至终都不知道表哥小说中的小乞丐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小乞丐小说中的“我”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决心找回露西。但偌大一个伦敦,他又不知道露西家住在哪里,所以他寻找露西的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小乞丐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心灰意懒并认为自己注定要饮尽孤独的时候,露西竟然鬼魅一般地出现在了他的地下室。露西说,她去了一趟中国,并对中国的小说发展史进行了系统的梳理。露西问小乞丐:你写的是不是自叙传小说?小乞丐回答:我不知道什么叫自叙传小说,我只知道我写的是小说。露西耐心地讲解道:自叙传小说就是以自己的真实经历为题材写成的小说,在你们中国有个叫郁达夫的人就是写这种小说的代表,他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自己的性苦闷。我觉得你的小说风格跟他的有些相似。尽管小乞丐担心如果他说了不客气的话会导致露西再一次不辞而别,但他还是忍不住说了脏话:昆明论坛!我都这么多年没回中国了,谁知道中国流行这么一种小说呢?如果你一定要认为我写得是自叙传小说的话,那也是纯属巧合。露西以为小乞丐承认了他写的是自叙传小说,心满意足地说:其实,郁达夫都死了很多年了,自叙传小说在中国流行的日子早已成了历史。说完,她就不再管小乞丐的感受,丢给他一包瓜子,然后自顾自地看起了他的小说手稿。
来到伦敦后,我很快就找到了一份教职工作,在伦敦的一所学校里教授中国语言文化。马翠花却因为语言不通,迟迟没找到工作,只得借宿在我在伦敦的住所。她在家无所事事时就没完没了地拖地板,把地板表面的颜色都拖掉了,露出惨白惨白的瓷砖。我担心她这样下去会精神崩溃,于是为她找了一份临时工作,在我任教的学校里当临时清洁工。虽然收入不高,但我们能有很多见面机会,省去了不少相思之苦。就这样,平淡的日子一晃就是三年。
三年后,马翠花已经学会了说一些简单的英语。那天,伦敦下着濛濛的细雨。我原以为伦敦的雾是在夜间才降临的,但那天大白天也起了雾。雨和雾夹杂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那天我没有课,把自己关在家里写小说。平时,马翠花都是黄昏时才回家的,但那一天却在晌午十分就回来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雾雨天气,我没分清晌午与黄昏。总之,她回来后就抱着我狂吻。我以为她捡到了钱,所以高兴成这个样子。但她却说不是,她说她要回国发展了。女人比男人更想家,这个我是很清楚的,尤其是遇上这样伤感的天气,但对于她来说,回国也谈不上什么发展。她说,她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给一位前往中国的传教士当翻译。我没有阻止她,我以为她是太想家,她回去一阵子后就会回来,毕竟,我们是那么的相爱,她怎么舍得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异国他乡呢?
我又一次错了,马翠花一去三年不复返,甚至连封书信都没有寄来过。我担心她的安危,决心回国找她。
我回到国内后见到的第一个熟人不是不是马翠花,而是杨度。他劝我赶紧离开中国回英国去。以下是我们的对话:
我:密斯特杨,别来无恙啊!
杨:你?妈呀,是你!你怎么回来了?
我:我不是你妈。这里是我的祖国,我为什么不能回来?
杨:别贫嘴!你赶紧走,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我:是不是因为袁世凯一事让你在我面前很没面子,所以希望我走?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杨:你在国外养尊处优,根本不知道国内的情况。国内正流行抓汉奸呢!你赶紧走。
我:你说我是汉奸?
杨:不是我说,是别人会这样认为。这些年你一直在国外,现在突然回来,难免让人起疑。
我:有没有搞错?我住在英国,我们现在的敌人是日本,有我什么事儿?
杨:话是这么说,但假如他们说英国曾向我们输入鸦片呢?要跟你算旧账呢?再说了,你早年留学日本这事很多人都知道。我劝你赶紧走。你要是这想回来发展,等过了这阵子再说。
我:你到底什么居心?这么希望我走。你当国民都是傻子啊?大敌当前不去想如何打日本,折腾什么抓汉奸?
杨:事实就是这样,念在咱俩曾是同事的份上我才告诉你的。你看你,一开口就是密斯特,他们不把你当汉奸抓起来才怪。
对话暂停。我想了想,杨度似乎真的没有恶意。于是,我将我回来找马翠花的事一五一十地跟他说了。他说:我看,你老婆多半是被他们当汉奸给抓起来了。你现在自身难保,别找了!这世上女人多的是。这下我火了。什么叫女人多得是?感情可以闹着玩儿吗?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要是找不到马翠花,我就是死也不回去。杨度知道我的性格,摇头道:罢了。你自寻死路我也无可奈何。你要是真想找你老婆的话,就留心各种斗汉奸的批斗会。记住啊,你要是被抓了,可千万别说咱俩认识!
事实证明,杨度的确很关心我,他所说的绝不是危言耸听。我这次见到马翠花的情形跟第一次见到她时有些相似,她同样被人五花大绑着,不同的是,上次绑她的是外国人,这次绑她的则是本国人。另外,这一次她还有个伴,同样被绑着,是一个黄头发高鼻梁的西方人。我估计就是她说的那个牧师。一打听才知道,他们被绑的原因是搞破鞋。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俩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双脏兮兮的烂布鞋。斗破鞋的人中,有个老太太情绪格外激动,大骂道:老娘我活了这么多年,见过不少不要脸的,像你这么不要脸的还是第一次。偷人也倒罢了,居然还偷个黄头发的怪物,我呸!另外一个中年妇女跟着煽风点火,狠狠地朝着马翠花的脸上连扔了好几个臭鸡蛋,然后义愤填膺地说道:乡里乡亲都知道我不要脸,我是昆明论坛。可我那是被逼的,是被卖到那里去的,哪像你,偷个洋鬼子还有脸带到国内来。马翠花一直一言不发,估计破鞋这事是真的。突然,她大喝一声:都安静一下,我有个重要情报,只要你们放了我,我就告诉大家。听说有重要情报,都破鞋的人果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有人问到:什么情报,快说。马翠花回答道:我发现了汉奸。只要你们放了我,我就告诉大家汉奸是谁。
不难想象,马翠花被他们放了,然后我被绑了起来。俗话说,一夜夫妻百夜恩,我万万没有想到,马翠花指认的汉奸竟然是我。马翠花告诉他们,我在英国教洋鬼子说中国话,目的就是方便他们侵略中国,而那个同样被绑着的传教士则是洋人派到中国的特务。她还说,她是被我拐到英国去的,她之所以跟洋鬼子睡觉那是迫不得已,如果她不这样做,我就会伙同洋鬼子杀了她和她娘家大小数十口。
关于“昆明论坛”这句话,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因为露西到过中国,所以她知道了中国人说“昆明论坛”并不是真的对对方的母亲有性方面的企图,而是一种泄愤,有时候却又表示亲昵。这是一个复杂的词汇,她一个英国人弄不太明白。但是她相信,小说中的“我”在被人绑起来的时候一定说了这句话,以此来表示愤怒;同时她还相信,小乞丐对她说这句话则是表示亲昵。这就叫两条标准。
领导跟我一起修改表哥小说手稿的事,在公司引起了热议,同事们每次议论这件事的时候都会压低声音,低到足以让我听到。他们说,没想到我年纪轻轻野心却不小,才来公司不久就当上了领导的小白脸。我受不了这样的诽谤,所以处处有意躲着领导,即便是修改表哥的小说手稿,也要在其他同事都在场时才开展。我以为这样做他们就不再议论了,可事实不是这样。他们依然议论,说我这是欲盖弥彰。
终于,我受不了这样的流言蜚语,于是向领导上递交了辞职信。她看完我的辞职信,问道:你就是因为他们说这些而要辞职?你傻不傻啊?他们那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羡慕嫉妒恨。我说:他们那是恶语中伤!谁都知道,我不是你的小白脸。领导笑着说:现在不是,以后可以是嘛。如他们所愿他们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我说:这怎么可以?你是我表哥的情人。领导笑得更灿烂,说: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更应该发展发展。我们老家有一条古老的习俗——兄死弟纳嫂。我知道有些少数民族确实有这样的习俗,但我不是他们中的成员,再说了表哥并不是我亲哥哥,她也不是表哥的妻子,所以我认为她的说法论证一点都不充分。可她却说兄死弟纳嫂只是个幌子,真正的原因是当她的小白脸不仅可以得到很多好处,还为她今后提拔我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提拔一词让我着迷。
露西将小乞丐的小说手稿合了起来,沉思了片刻,问道:你为什么不回你的祖国呢?我刚从那里回来,知道那里的一些情况。自从前几年邓小平主政以来,你的祖国发展得很快。小乞丐冷冷地回答道:不想回去。小乞丐表现得越冷漠,露西就越来劲儿,她追问到:你之所以不肯回去,是不是因为你小说中写到的这些不愉快经历?小乞丐否认后,露西依然很有信心地说:你不用骗我,我知道肯定是这样的。还有,你在伦敦甘愿当乞丐也不去找工作,也是因为当年的教职让你被误认为是汉奸。对于露西的疑问,小乞丐没有作正面回答,而是说:我说过多少遍了?我写的是小说。这样的回答让露西信心满满,说:是的,小说,自叙传小说。小乞丐不回答,继续嗑他的瓜子。露西也接着看起了他的小说。
杨度在监狱系统有人,所以我受尽皮肉之苦后,被偷偷地放了出来。杨度说我空有一身才华处世却不够圆滑,他依然劝我赶紧回英国,否则一旦再次被捕,那就是汉奸加越狱数罪并罚,神仙也救不了了。这一次,我采纳了他的意见。
回到英国后我就后悔了。我不该回来,我回来就意味着逃避,就意味着他们强加给我的汉奸罪名成立,我应该留在中国,就算是把牢底坐穿也要为自己雪耻。可是,我已经回来了,如果我再去国内的话,也是百口莫辩。罢了!人生不过如此,怎么过都是一辈子。他们侮辱我是汉奸的原因是我在英国的教职,如果我不教书了,他们就找不到栽赃陷害的理由了。于是,我毅然决然地辞去了工作。可是,像我这样的人,除了教书还能做什么呢?就这样,我成了伦敦街头的一名乞丐。
我沦为乞丐后,曾有一名女同事来看过我,她叫梅津·芭芭拉......
看到这里,露西的心突然狂跳起来。梅津·芭芭拉?这不是奶奶出嫁前的名字吗?露西固执地认为,小乞丐写的小说带有自叙传性质。如果小乞丐小说中的梅津·芭芭拉跟奶奶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不仅说明奶奶关于小乞丐年龄的说法是正确的,他们之间肯定还隐藏着许多秘密。
露西已经没有耐心逐字逐句地阅读小乞丐的小说了,她想早点知道小乞丐跟奶奶之间的秘密,于是一目十行,跳跃着专拣提到梅津·芭芭拉的地方看。
......梅津对我说:你不能这样这样自暴自弃!你是整个伦敦最有才华的人,你知道吗?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丁点才华,但我的才华却给我带来了横祸,所以我宁愿自己没有才华。梅津接着说:我知道,你妻子背叛了你。但这不能成为你沉沦的借口,要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深深地爱着你。她一直都在默默地为你付出。只是因为她知道你有妻子,而你们中国人讲求忠贞不渝,所以她从来不肯走进你的生活,生怕给你和你的家庭带来负面影响。那个人就是我。我说:不,你错了。忠贞不渝,那是对女人的要求,男人是可以拥有三妻四妾的。我这么说其实是为了转移话题,我何德何能,可以接受她的爱?可是听者有意,她的眼里泛出奇异的光芒,说:真的吗?照这么说我们可以在一起,不是吗?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补救,说:不!三妻四妾那是有钱有势者的特权,而我是一名乞丐。乞丐只能孤独终老。我能察觉得出,她眼里的光芒黯淡了许多,但不一会儿她又说:只要你振作起来,有权有势指日可待。我说:算了吧,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那以后,梅津没有再来找我,她也找不到我。因为我现在的经济状况大不如从前,已经交不起房租了,所以我只好住进了这间廉价的地下室。我搬家这件事她不知情。
......
我原以为梅津会因为找不到我而就此罢手,但事实证明,我错了。那天,伦敦下着特大暴雨。这样的天气在伦敦很少见,它给我的生活添了不少麻烦。我不能出去工作不说,我的地下室里的积水已经淹过了脚背,我只能用脸盆把水倒出去。梅津到来的时候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她顾不得擦拭浑身的雨水,将一包东西丢在我的床上就与我一起排水。
积水排得差不多后,她将那包东西递给我,喘着粗气,说:吃吧。这样的天气我肯定你还没有吃晚饭,所以就特意送过来了。这时候我才知道,那包东西其实是一大块面包。面对此情此景,我想,哪怕是一截木头也会被感动。我接过面包,痴痴地望着她。原来,她一直都知道我住在这里,她一直都这样在意我。我没有吃她送来的面包,而是去取毛巾,要为她擦去身上的雨水。我取来毛巾的时候才发现,由于雨水浸透了她的全身,所以她的衣服已经变得透明,贴在身上。她没有戴乳罩,饱满的乳峰在我的面前高耸着。她的乳头是粉红色的,像我们老家山上的野刺莓,格外显眼。我迅雷般地勃起了,拿毛巾的手在空中悬着,茫然不知所措。我要擦的是这样一个美好的身体,这让我的心狂跳不止。梅津从我手里夺过毛巾,自己擦了起来。她说:这衣服贴在身上怪冷的。于是,她将衣服脱了下来。我只得迅速地转过背。我是一个男人,我的生理功能健全,我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我说:梅津,不要这样!我们应该保持一点神秘感。她却笑着说:是吗?我爱你,在你面前我需要有秘密吗?这时,她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而且脱去了她的西装短裙,露出绿色的真丝内裤。绿色是一种清新的颜色。我终于按捺不住,将她摁倒在床上......
看到这里,露西的情绪突然高涨起来。她将小乞丐的小说手稿摔在地上,然后夺门而出。小乞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得丢下手里的瓜子,追了出去。
小乞丐在不明就里的情况去追露西,这件事说明他在乎她。身为领导的小白脸,她是否也这样在乎我,这件事十分可疑。
那天,我去领导办公室汇报工作。走到门口时,听见她在里面打电话: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他表弟现在竟然在我手下工作。我想好了,我要让他表弟成为我的小白脸。你想想,我先后拥有了他们表兄弟俩,这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啊!......你说什么呢?什么叫乱伦?我跟他们表兄弟俩又没有血缘关系,怎么能叫乱伦呢?我就是要让世人知道,一个女人是可以活得很潇洒的!
听了这些,我异常愤怒。昆明论坛!你跟我在一起,根本不是想提拔我!我怒冲冲地走进她的办公室,将材料重重地摔在办公桌上,然后怒冲冲地出来了。她好像没有追出来,我没有听到脚步声。
我感到愤怒,不仅仅是提拔不提拔的原因,还有别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              电话费很贵。在那个大多数人打不起电话的年代,领导竟然用公司的电话跟人聊天,这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
第二、              我嫉妒表哥。我所拥有的,都是表哥曾拥有过的,就连女人都是捡他用过的二手货。表哥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她的皮肤白皙有光泽,乳房高挺,但现在她不仅皮肤暗哑,乳房也开始下垂,就连阴道也很松弛。
是的,我嫉妒表哥。我总是步他的后尘,我先是相当剧作家,这是他的职业;后来,我又想写小说,这也是他做过的事情。而且,我还要为他的小说改稿。
小乞丐追出他的地下室后,发现露西已经不见了踪影。这小丫头片子,跑得可真快!小乞丐受够了那种被寂寞包围的日子,所以他决心再一次寻找露西。而且,现在的小乞丐已经学会了关心露西,他担心这大半夜的,她会有危险。所以,这一次他一定要找到她,而不是像上次那样等她自己回来。
小乞丐找到露西的时候,她正被一群流氓围着调戏。他一个箭步冲上去,三下五除二就将那些流氓打倒在地。这时候露西才知道,小乞丐除了会写小说,还会功夫。一个中国乞丐能文能武,这让她对小乞丐再一次刮目相看。但她的表情却是严肃的、紧张的。小乞丐以为她受到了惊吓,关切地说没事了。可是,那些流氓落荒而逃后,她依然面不改色。她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说:梅津·芭芭拉是我奶奶。说,我到底是不是你们的孙女?小乞丐先是一愣,然后也用同样认真的口吻回答道:不是!这时,露西的表情终于多云转晴,笑着说:我说也不是。你黑头发黑眼珠,而我的头发是金黄色的,眼睛是天蓝色的,典型的波兰血统。我爷爷安德烈中尉是一战后留在英国的波兰军人。露西说完,又蹦又跳,全然忘了刚才被流氓骚扰的事。
第二天,露西没有按时出现在小乞丐的地下室。小乞丐意识到,这可能跟他小说中写到的“我”与梅津·芭芭拉的事有关。他认为,有必要向她把这件事说清楚。现在,小乞丐已经知道了露西的住所,所以他一刻也不想耽误。
露西开门进来的时候,小乞丐已经将脸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去别人家里,自然不能太不修边幅。露西进来后,盯着小乞丐看了半天,说:真没想到,你还是这么年轻。说完,她像往常一样,将瓜子丢给小乞丐,却没有径直去开桌屉的锁,而是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来。她说:我买书耽搁了一会儿。这书可真不好买!然后,她将那本书与小乞丐的小说手稿并列放在桌上。这样的举动让小乞丐感到好奇,他凑过去,发现露西带来的那本书是中英文版的《弗洛伊德文集》。小乞丐曾听人说过,弗洛伊德是研究性的。不知道露西为什么会特意买这样一本书。
不知道归不知道,既然露西没有说,他也不便打听。于是,这间地下室又恢复了往日的场景。
露西的读小说时,依然只看与梅津·芭芭拉有关的文字。
以后,梅津每晚都来我这里过夜。从她穿的不同款式的真丝内裤不难推断,她的家境一定很好。若不是亲身经历,很难想象这样一位大家闺秀,竟然会跟我一个乞丐混在一起。对于她的爱意,我丝毫不怀疑它的真诚,但是这样门不当户不对,这样不见天日的爱情终不是个好办法。我不能害她!她应该住在豪宅,受万人景仰。
我向梅津提出分手那天,西天残阳如血,东边却已经升起了一轮圆月。人们说,这是一种相爱的象征。我表示认同。但相爱有许多种方式,我选择了最残忍的一种。我对梅津说:咱们分手吧。她问我为什么,我回答说:因为你不贞不洁。她想分辨,但没能插进话,我说:你第一次来我这里,就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这世上,除了妓女没有人会如此随便。后来想想,我那天的话其实漏洞百出。首先、她没有脱得一丝不挂,她的内裤是我脱下来的;其次、她一点也不随便,我非常了解她的生活作风,她从来不随便跟男人答话,就更别说脱衣服了;再次、妓女分很多种,并不是每一个妓女都是暴露狂。可能是因为她愤懑难填的缘故吧,总之,她哭哭啼啼地问我既然是这样我为什么还要跟她在一起。我回答道:我之所以跟你在一起,因为你的头发是金黄色的。我想知道,一个长着金黄色头发的女人,她的阴毛是什么颜色的。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所以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任何价值。我没想到,她听完之后竟然停止了哭泣,而是狠狠地甩了我一巴掌,然后扭头就走了。
我跟梅津分手时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后来我得知,她嫁给了一个叫安德烈的波兰军人。那男人长得真丑!
看到这里,露西乐不可支,又开始笑得双腿乱踢,同时双手还不停在桌上乱捶一通。笑完她说:我问过我奶奶了,她说他们学校以前的确有过一名中国教员,但不久就辞职了。她都记不清那个中国人长什么模样,只记得挺难看的。所以,你跟梅津之间的爱情是你瞎编的。小乞丐涨红了脸,说:我并没有否认瞎编啊!你要记住,我写的是小说,小说允许虚构。露西接着说:照这么说来,你跟马翠花的狂风暴雨般的第一次性爱也是你的幻想。这一次,小乞丐说什么也不肯承认,他说:无凭无据,你凭什么这么说?这下露西有些犯难了,马翠花这个名字在中国再普遍不过,谁知道哪个是他小说中的马翠花?就算了找到了本人,估计也早已成了一堆黄土,死无对证。但是露西并不因此认输,她举起《弗洛伊德文集》,说:这里面说了,作家与白日梦。作家文本中的美好事件其实是生活中压被抑欲望的虚幻地实现。不过我奶奶说她很高兴有一个中国男人暗恋过她,这说明她年轻时很有魅力。露西的话让小乞丐知道,弗洛伊德除了研究性,还研究文学。这让他大长见识,并对弗洛伊德有了些许敬意。他从来不反驳自己敬仰的人的任何观点,就像他小说中的“我”从来不对康老师、梁任公的宪政主张提出质疑一样。
话匣子一旦打开,想要重新关上是不容易的。这以后,露西看小说时就有些心不在焉。有一次,她突然合上小说手稿,问小乞丐:你不是说看见了我奶奶的阴毛吗?到底是什么颜色的啊?小乞丐没好气地回答:我怎么知道?你自己回家找你奶奶看去。露西若有所思,说:可是她现在的头发是白色的。小乞丐想说:小说是我写的,我希望是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这是作者的权力。但他终究没说,因为露西始终认为他写的是自叙传小说。露西似乎并不是很期待他的回答,说了另外一件事,她说:那么,你想知道我的阴毛是什么颜色的吗?小乞丐回答说不想,语气斩钉截铁。露西依然嬉皮笑脸,问他为什么不想,他说:因为你还年轻。这句话让露西摸不着头脑,年轻跟他想不想看这二者之间似乎没有必然联系。她想,或许这就是中国人的神秘之所在,就像伦敦的雾一样。
后来,每当回忆往事时,露西都坚信她跟小乞丐的第一次性生活发生在小乞丐的地下室里,因为他们在那里谈了好多与性有关的话题。但小乞丐却不肯承认,他认为,那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做,所以不算。
作家与白日梦。是的,如果我要写一部自传体小说的话,我一定要把领导写成我的情人,她不仅貌美如花,乳房丰满又有弹性,而且小我十八岁。但现实却是另一番景象。尽管我认为领导跟我好是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与占有欲,但我还是要对她惟命是从。我说过,我嫉妒表哥,所以我讨厌别人拿我跟她比较。但领导上却偏要这么做,她一会儿说我的文章没表哥写得好,一会儿又说我处事没表哥稳重。好在她没说我的床上功夫比表哥差,否则,否则又能怎样呢?她跟表哥是情人关系,跟我则是......哎!地位决定一切。
如你所知,表哥的小说最终没能出版,原因是审查没有通过。领导的领导认为,这部小说格调不高,是毒草,别说是出版,就是传阅也是一种罪过。他们还说,小说的作者应该拉去农场劳动改造。这让我为表哥捏了一把汗,幸好他死得及时。我想找领导理论,但理智告诉我这不过是在做无用功罢了,她虽然是我的领导,却是他们的下属。
我是那么崇拜表哥,可身为出版公司的员工,我连他的遗作都无法出版,我深感自己的无能。既然表哥的小说无法出版,而我的小说基本都在模仿他,自然也就注定不能与读者见面。那么,我还写它干什么呢?
现在,我已经有了稳定的客户资源,工作按部就班就行了。因此,我就有了许多闲暇。没事的时候又不能写小说,这种活法度日如年。好在领导的空余时间比我还多,一对无聊的男女可以通过做爱来打发时间。每次做爱我都格外卖力,我这样做一是出自对她的报复,谁让她说话不算数的?我就要弄疼她。二是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变得很疲惫,疲惫了就可以安心睡觉,不用想那么多的烦心事。但是领导上却不这样认为,她以为我这样做是被她的美貌与气质所吸引。我也懒得解释。于是,我顺利地成为了一名公司的管理人员,好歹也算是个小领导吧。这时候我才幡然醒悟,我何不再努力一点,成为一名大领导呢?成了大领导不仅可以把表哥的小说出版了,我自己的也可以出版几部小说。当然,如果那样的话,我必须去相关的认证部门将自己的身份定性为领导,而不是小说家,否则我就不能有情人了。
我还在当大领导的路上奋斗着,我跟领导的性生活也越来越和谐。做爱之余,我们还像以前那样讨论表哥的小说。她说,表哥的小说虽然不能出版,却很精彩,哪怕是反复阅读依然觉得过瘾。这一点,我表示赞同。
表哥的小说已经被定格为格调不高,我也就不便再引用,以免招来麻烦。但我可以透露小说的结尾。小说的结尾说,小乞丐跟露西结婚了,家庭美满。这让我感到基本满意。但在收尾前,表哥交代了小乞丐的真实身份。他写到:跟露西结婚的小乞丐其实并不是梅津·芭芭拉小姐当年认识的那位中国教员,而是他的后代。我觉得,这纯属画蛇添足。但领导却认为有必要作这样的交代,否则别人会看不明白。这或许就是她为什么能当领导,却不能写小说的原因之所在吧。总是把别人的智商想象得那么低。
至于小乞丐的小说,它本来就是表哥小说中的一部分。表哥并没有把它写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所以我也不知道结局如何,只知道“我”后来一直都是乞丐,马翠花则成了一名妇女干部。
十一
以上就是我的小说,我是小马太。
2012年8月5日完稿



  田冯太,土家族,1984年出生于湖北省来凤县,现居昆明,供职于某文学期刊编辑部。作品散见于《民族文学》、《诗刊》、《边疆文学》、《文学界》、《延河》、《滇池》等国内期刊。云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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