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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攻略] 那天都喝多了,我跟领导说“给我推荐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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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21:59: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读新闻系二年级的图友啄木鸟:

你说你的老师要求你读30本新闻学经典著作,我实在是列举不出来,老师要求读经典,却没有开书单,实在是难以想象,而且新闻名篇是有的,新闻学经典著作,是说的传播学著作吗?

倒是有新闻学经典教材,新闻业务方面,用门彻《新闻报道与写作》基本够用了。

你说你的学校没有提供法学和心理学课程,这是正常的,就我所知大多数的新闻学院会有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和社会学的课程(有的还有SPSS软件使用),但除了法学基础之外的课程确实没有。心理学更难了。

我曾经有一句大实话:最幸福的时候是读书的时候就有了班上,而工作了之后还能读书。

我的领导、《博客天下》杂志发行人郭光东先生是位法学博士。早年间他在《南方周末》担任评论总监和新闻总监(据说那里的老人们提起他,称为“先总监”)。

前年春天,欢迎石扉客过来工作的时候,我们都喝了很多酒。我趁机问郭老师“您给我推荐一本法学专业书吧,就一本。”

我知道这做法像个实习生,我当过大学老师,也在工作当中带过很多徒弟,很多人跟我要书单,我知道大多数书单都是白费,因为要书单的人其实并不想去读它们。所以我给人推荐也只推荐一本书。

郭老师想了又想,给我推荐了《论犯罪与刑罚》,他说这书很小,但是很好。我打开手机录下书名,许多天之后才想起来,读完了。

果然是一本好书,这两天朋友圈里到处都在嚷人贩子一律死刑的这类话,正好我5月写了一篇《给爱转“人贩子一律枪毙同意顶起”人加个备注》,就转出来重新发在朋友圈。

这篇文章的链接我放在文末的“阅读原文”,说的都是大白话。如果读过《论犯罪与刑罚》里关于死刑,关于预防犯罪和犯罪刑罚相称的两章,就发现在17XX年,西方人就已经把这些事想得明明白白。我们这里,居然还要为这种二百五十年前就解决掉的问题而争论不休。



请允许我跳出来一下,摘引两段这本小书里的句子:

一个人如果发现他将在生活于自由之中的本国公民的眼下,在苦役和痛苦之中,度过许多岁月甚至是整整一生,成为曾保护过他的法律的奴隶,那么,他将把这种结局 同成败未卜的犯罪、同他可能享受到的暂时成果进行有益的比较。那些现在看来是因鼠目寸光而葬送了自己的教训所给予他的印象,比一种酷刑的场面要强烈得多。

严峻的刑罚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为了摆脱对一次罪行的刑罚,人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刑罚残酷的国家和年代,往往就是 行为血腥、不人道的国家和年代。因为支配立法者双手 的残暴精神,恰恰也操纵着杀人者和刺客们的双手。

公众所关心的不仅是不要发生犯罪,而且还关心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尽量少些。因而,犯罪对公共利益的危害越大,促使人们犯罪的力量越强,制止人们犯罪的手段就应该越强有力。这就需要刑罚与犯罪相对称。

如果对两种不同程度地侵犯社会的犯罪处以同等的刑罚,那么人们就找不到更有力的手段去制止实施能带来较大好处的较大犯罪了。无论谁一旦看到,对打死一只山鸡、杀死一个人或者伪造一份重要文件的行为同样适用死刑,将不再对这 些罪行作任何区分;道德情感就这样遭到破坏。这种情感是无数世纪和鲜血的成果,它们极为艰难地、缓慢地在人类心灵中形成;为培养这种感情,人们认为还必须借助高尚的动力和大量威严的程式。

这就是为什么《刑法》里会规定,拐卖儿童判几年,拐卖多人、造成儿童的死亡会加重惩罚,人在这四五百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早已经摸清了什么样的法律会带来什么样的局面,而所有的犯罪行为,都不是“一律死刑”可以解决的。

今天还有朋友来办公室拜访我,问我说媒体业这么不好,为什么你还在这里呆着,我细细想了想,一来是我喜欢这个行业,二来是舍不得身边许多可爱的年轻人,他们已经是我的伙伴,三来也是有这样的领导,稍加点拨就有进益(也容了我不少的任性)。我不知道有什么地方能同时做到这三点了。这也是为什么前年我会在年会引用周瑜的那句话:

“大丈夫处世,遇知己之主,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恩”。

抱歉,因为向领导表白跟单位秀恩爱耽搁了这封信的节奏,你说的心理学方面的书,我建议从津巴多教授(监狱电击实验的设计者)的《普通心理学》开始,等到实习之前再翻一遍《变态心理学》(劳伦·B.阿洛伊等著)。

经济学方面的,如果不做财经记者,把曼昆的《经济学》翻完就可以,去年给我启发最大的一本书是科斯和王宁的《变革中国》,今年读了很喜欢的则是一本《黑猩猩的政治》,如果对政治报道感兴趣,请回到邓小平文选的第二卷第三卷,以及《公羊传》。

我服务于博雅传媒集团,这家公司由三本刊物和一个网络公司组成,很多人可能挺熟悉了:《博客天下》、《人物》、《财经天下》和特别怪咖小猪手的“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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