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7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车友交流] 昆明的电动车太任性 这样很危险

[复制链接]

主题

听众

7214

积分
级别
5 高级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12 17:5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于方便快捷的优点,电动车逐渐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首要选择,但随之而来的逆行、闯红灯、与机动车争道等乱象也日渐增多,造成交通事故的同时,也严重影响昆明城市形象。


乱象1抢红灯 乱占机动车道


在许多人眼中,马路上的电动车成了“乱”的代名词。昨日上午11点,人民西路上车来车往,三辆电动车“相约而行”,在机动车道上“任性”地闪转腾挪,在一旁行驶的公交车都被挤到了一边,电动车后面的小轿车也都始终与其保持着距离,不敢跟得太近。对于占用机动车道的行为,三人完全不以为意,肆意穿行在车流里,十分危险。在记者观察的20分钟内,共有16辆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他们有的与汽车“比速度”,加足马力开在汽车的前面,有的与机动车“比技巧”,左穿右插不断超车,“飙车大戏”频频上演。

红绿灯本是用来引导交通的,但对于一些电动车来说,却几乎是“失效”的。在西昌路云大医院处,当红绿灯显示还有7秒时,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四下张望后,便“嗖”地闯红灯扬长而去,引得对头而来的一辆车狂按喇叭。抢红灯的惊险一幕刚过,逆行的电动车又开始上演“惊魂”大戏。两辆电动车在一旁的人行道上一边狂按喇叭,一边逆着行人往前开去,其中一辆还差点撞到旁边推着轮椅的人。

声音适当规划非机动车道
对于机动车占道的问题,电动车车主梁先生觉得自己“占道有理”,“现在城市道路几乎都是按照机动车先行的原则来设计的,很少考虑以我们电动车为主的非机动车通行,我们没地方走才会占用机动车道,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适当地规划一些非机动车道,确保交通秩序。”说起电动车“霸道”的行路方式,不少司机也有苦难言。“现在出门最要注意的就是非机动车,要是把他们撞了,责任全是我们的,而且有些骑车的根本就是乱骑,有时突然转弯,把后面的车主吓出一身冷汗。”出租车司机王师傅说。
 
乱象2乱停放 与公交抢地盘

  
对于公交车师傅来说,行车途中还有一大闹心事,车辆到了站却常常进不去。在潘家湾公交站,市民张女士正准备上车,却被突然从后面驶出的一辆电动车吓了一跳,由于几辆电动车的挤入,公交车只得停在站外,乘车市民都一躲一闪地小心上车。

小菜园立交桥下的公交车站台也成了电动车长期盘踞的点,不仅时常有电动车穿行在站内,拉客的黑摩的还三三两两地直接停到了站台上,上下班高峰时,挤得很多人只能站在站台下。

然而,电动车带来的烦恼还远不止这些,街面上乱停乱放的电动车也让人十分闹心。在金鹰B座的昆明走廊附近,许多商铺门前停满了电动车,有的还占用了盲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随后,记者走访了东风西路、五一路、茭菱路等道路发现,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十分常见。

声音发动市民共同监督
“如果市民素质不能有所提高,再强硬的惩戒手段也没用,相关部门还需要多加宣传,广泛发动市民共同参与监督。”市民朱博岺说。

电动车主小张则认为,昆明现在几乎没有规范的电动车停放点,很多都是在街面上直接停放,应该合理规划电动车停放点,进行有序管理。
 
乱象3争拉客 随意安装雨篷



雨篷已经成为许多电动车车主出行的必备。昨日下午1点,在云兴路上,一辆装有雨篷的电动车停在益康路路口等客,“打车么?去哪里?”看到有人走近,便热情地上前询问。像他这样安装雨篷的黑摩的还不少,在远处停放的4辆黑摩的里就有2辆安装有雨篷,其中一辆车将其折起来挂在踏板处。“有雨篷的车子比较容易拉到客人。”一位摩的师傅坦言,而对于安装雨篷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他们却全然不以为意。

据了解,电动车加装雨篷后,由于电动车车身轻,行驶状态不稳定,如果遇到大风或者大型车辆会车等高速气流,电动车就会随雨篷的飘动而左右摆动,如果不能及时躲避或者注意力不集中,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另外,雨篷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伞体下降、走位等现象,可能遮挡骑车人的视线。

声音加强管理从重处罚
提起电动车安装雨篷,曾经被电车雨篷刮到的市民杨素还心有余悸,“交警部门除了加大监管力度外,其他部门也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一位平日里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市民表示,最近几天时常有大雨,在湿滑的路面上骑着加雨篷的电动车,一个急刹车就很容易摔倒,在有过一次危险的经历后,他拆除了雨篷。

(昆明日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播台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帮助中心|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 2010-2020昆明论坛(bbs.5akm.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重庆恒泽(昆明)律师事务所 段乃勇 律师
官方QQ群:149409517  邮箱:2806722877@qq.com 商务合作:15368062388 discuz!技术支持滇ICP备15006197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