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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在线] 福建女子乱扔网购包装引发血案 情节曲折剧情跌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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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4:00: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福建女子乱扔网购包装引发血案 情节曲折剧情跌宕 昆明论坛小编导读 网购已经成为时下一种流行的购物方式,在网购的时候,如何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泄露应该引起网购达人们的注意。这条新闻中的遇害单身女子,如果不把写有自己姓名和住址的外包装袋随手扔掉,而是接到快递之后,将自己的信息撕掉,或许就会避免惨案的发生。
  
  女子乱扔网购包装引发血案,网上购物控需警惕将邮购信息撕毁。近日一条关于女子乱扔网购包装引发血案的新闻给网上购物控敲起了警钟。不少网上购物控收到网购包裹后都没将包裹上的个人邮购信息撕毁。就是少了这个小细节,血案的被害人才会遭劫财又劫色。
  
  案件经过:女子乱扔网购包装家中遇害
  
  2011年8月3日晚上,在福建省南安市经营石材公司的刘建南,给在厦门工作的女儿刘艳打电话,手机一直不通,座机也无人接听,这让刘建南与妻子颇感不安。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感到蹊跷的刘建南便驾车几十公里,来到刘艳居住的小区,久按门铃没人应答,以为女儿上班去了的刘建南掏出随身的钥匙,打开了女儿的房门。房门打开后,一股血腥味迎面扑来,里面的情景让刘建南魂飞魄散:只见房内一片凌乱,刘艳被人反绑住双手,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地板上满是凝固的鲜血。来不及多想,刘建南赶紧扑上去,抱起了地板上的女儿,然而让他痛不欲生的是,他发现女儿的身体已经冰凉……
  
  冷静下来之后,刘建南强忍悲痛拨打了110报警。警方的勘验结论认定:刘艳头部和腹部遭遇钝器击打,颈部有一处刀伤正好刺中了大动脉;刘艳的手提包遭人翻动,包内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房内的手提电脑等值钱物品被洗劫一空。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
  
  刘艳是刘建南的长女,1986年出生,2009年7月大学毕业之后,不愿在父亲呵护下成长的刘艳独自来到厦门上班,应聘到厦门一投资有限公司任职。由于工作努力,又有专业知识,青春靓丽的刘艳很快便被公司提升为投资策划部经理。
  
  刘艳工作稳定后,为了能让女儿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刘建南特意出资给女儿在市区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平时刘建南夫妇在南安老家生活,刘艳一直过着单身生活。
  
  那么,凶手会是谁呢?刘艳的房门没有被撬开,可以推定的是:不是熟人作案,就是凶手找借口叫开了刘艳的房门,最终实施犯案。警方随即调阅了刘艳手机的通话记录,发现最后一个与刘艳联系的手机的通话时间在2011年7月31日下午5时许,这正是刘艳遇害的时间段,该手机号码的机主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警方通过排查,发现该号码是刚刚开通的联通号码,该手机号码除了与刘艳的手机有过一次通话记录外,没有任何其他通话记录。
  
  就在警方想通过这一手机号码查找到嫌疑犯的线索被中断之际,另一条线索浮现出来:警方通过调取刘艳的银行账号,意外发现2011年7月31日晚上10时20分及8月1日上午11时9分,有人分别在死者居住小区不远处的一个柜员机及漳州市区的一个柜员机上取款。警方立即调取了该两处柜员机上的银行监控视频,发现用刘艳银行卡取款的,是一名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
  
  随后,警方下载了该男子的视频图像,开始进一步走访调查,很快使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刘艳居住小区的物业保安认出该视频中的年轻男子,正是与女友租住在该小区的陈海平。
  
  锁定陈海平有重大作案嫌疑后,2011年8月6日下午,警方将逃回漳州平和老家的陈海平抓获归案。随着嫌疑犯陈海平归案后的交代,警方很快查实,时年24岁的陈海平一年前大学毕业,虽与刘艳同住一个小区,但两人从没有过正面接触,根本不认识。
  
  那么,陈海平是如何盯上刘艳的?又为何会对其下毒手?
  
  女子乱扔网购包装引发血案
  
  陈海平,1988年6月出生于福建省平和县。2010年7月,大学毕业后,陈海平的求职之路屡屡受挫。
  
  2011年4月中旬,陈海平路过小区居民楼下的垃圾桶旁,发现一个被人丢弃的邮寄名牌皮包的外包装袋。包装袋上粘贴的邮寄包裹单还完好无损,邮寄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赫然在目,收件人正是“刘艳”。一天后,他发现垃圾桶旁边又扔了一个邮寄包装袋,收件人同样是“刘艳”,袋子里还露出一件新衣服,上面显示价格“598.00”。
  
  求职不顺的陈海平,想到对方把刚买来的新衣服就这样当垃圾随手一扔,心里有些愤愤不平。但是对捡到的这件衣服,陈海平却暗自窃喜,当晚把衣服作为家教的“报酬”送给了女友。
  
  此后,陈海平经常能看到“刘艳”扔在垃圾桶旁的邮寄物品的各种外包装袋。如此高频率地出现“刘艳”的名字,陈海平还真对她有点上心了,推想她一定是个网上购物狂,生活过得非常滋润的女白领。
  
  案件情节跌宕起伏,剧情曲折离奇
  
  2011年7月26日晚上,正为接下来的房租发愁的陈海平,突然掠过冒充快递员抢劫刘艳的念头。
  
  2011年7月31日正好是周日,想到第二天就要交下一个月的房租,陈海平再也坐不住了。当天下午4时许,他换上了新买的手机卡,给刘艳打电话,自称是快递公司的员工,有一份她的包裹要送。
  
  据陈海平交代,刘艳没有任何防备地将房门打开,还没等刘艳反应过来,他便冲进房门,然后把水果刀架在了刘艳的脖子上威胁说:“别出声,我要钱不要命。”
  
  “你要钱我给你,你别伤害我。”刘艳可能意识到反抗会激怒对方,表现得非常配合。
  
  但此后,陈海平欲侵犯刘艳,谁料之前一直顺从的刘艳开始剧烈反抗,期间,陈海平的水果刀刺中了刘艳的颈动脉。
  
  2012年2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海平死刑,陈海平不服,上诉至福建高院。福建高院近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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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30 23:30:16 | 只看该作者
网购有风险,妹妹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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